江都区吴桥镇劳动保障所原所长李飚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清风扬州网 2018-09-25 11:00:00
2018年9月19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扬州市江都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飚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8年9月19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扬州市江都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飚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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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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