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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95后”挪用600万元豪赌获刑三年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李冰  2019-04-09 11:22:00

  江苏省张家港市某国有企业出纳马某,私自挪用公款人民币600余万元用于赌博。2019年3月25日,经张家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

  1996年出生的马某家庭条件优越。毕业后,由于聪慧加上专业对口,他成功应聘某国有企业,成为一名出纳员。

  一次,马某和多名好友聚餐。酒足饭饱之后,他们玩起麻将,马某赢钱不少。之后,马某父母在单位附近为他购置的小公寓便成了聚赌的固定场所。

  马某的赌瘾越来越大,他不但参与实体赌博,还加入到网络赌博当中。他的工作收入根本无法满足赌资需求,很快便把父母日常给的十几万元零用钱全部输光。思来想去,他想到了自己经手的公款。

  此后,他利用公司管理上的漏洞,未经单位知晓,陆续使用U盾制单及审核,将一笔笔钱款从公司账户挪用到个人账户中。

  马某每次转账成功,他都庆幸没有被人发现,之后就完全沉浸在赌场。在短短8个月的时间内,马某先后14次将公司账户上的人民币600余万元转入他个人的账户中作为赌资进行挥霍。

  2017年11月,该公司所属上级单位开始调查公司账目状况。得知此事,马某便以办业务外出的理由离开办公室,躲在家里当起了“鸵鸟”。在向父母摊牌之后,马某仍未发觉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寄希望于父母筹钱退款,洗清自己。当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刑律,饱受内心挣扎后,马某在家人的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马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其家人进行了退赔。(通讯员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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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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