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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再取消42项证明事项 减轻群众负担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作者:  2019-12-07 10:03:00
根据国家人社部统一要求,江苏人社部门再取消42项证明事项。《江苏新时空》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苏即日起再取消42项由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

  根据国家人社部统一要求,江苏人社部门再取消42项证明事项。

  《江苏新时空》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苏即日起再取消42项由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比如,企业办理社保登记时不需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等;申请工伤认定不需再提供“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抢救证明”;退休人员异地领取养老金不需再提供“养老金异地领取资格证明”;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时不需再提供“工亡职工配偶未再婚证明”。

  这些证明或直接取消、或改为部门间内部数据共享核查、或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同时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确保取消这些证明事项后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 杨国 编辑/胡超)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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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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