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热线 > 要闻E览 > 问政畅政 > 正文

邳州原市长犯受贿罪、贪污罪 一审获刑十一年半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作者:  2021-03-04 10:09:00
3月2日,江苏邳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唐健涉贪污、受贿犯罪一案,在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唐健因犯受贿罪、贪污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人民网徐州3月3日电 (闫峰)3月2日,江苏邳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唐健涉贪污、受贿犯罪一案,在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唐健因犯受贿罪、贪污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据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的消息称,2021年3月2日下午,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邳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唐健受贿、贪污案,一审宣判对被告人唐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被告人唐健退出的涉案赃款、违法所得以及扣押在案的款物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2019年5月24日,江苏省纪委监委“清风扬帆网”通报称,邳州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唐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官方简历显示,1971年出生的唐健,早期曾先后在徐州市委组织部、共青团徐州市委、睢宁县等处任职。2011年6月,唐健出任徐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书记、市作风办主任。2016年7月,唐健任邳州市委副书记,2017年1月当选为邳州市长。

标签:

责任编辑:王男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传媒智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传媒智库及其子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