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阜宁县交通局局长周远超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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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5-11-21 16:35:45

李春所经营的快递公司归属于邮管局管理,邮政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快递公司的经营行为以及行业管理,为什么要推诿成民事纠纷,那要邮管局干嘛?并且交通局局长周远超是邮管局直管单位,为何不闻不问?邮政管理法又要干嘛?难道只是形同虚设?签订停访协议是9月9日后的15天之内,如果李春不配合,我将继续维权,请相关部门将我的停访协议公示出来,以证清白,明明是邮管局监管不到位导致的经济纠纷,为何就成了本人与李春单方面的经济纠纷,民事纠纷,如若已发出公函向相关快递品牌,为何不告知本人,并且周远超答应本人会让邮管局两位局长与本人一起去中通总部拉原始账单,至今本人未收到任何协调函得通知,恳请领导还老百姓公道!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阜宁邮政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袁晓洲于2025年10月15日14:43通过固定电话051589790097联系服务对象,告知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承包阜宁县中达速递服务有限公司的快递业务两年分文未结到、发货价格多算70万左右、派件价格也都是套路等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通过电话、面谈、现场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事项属于民事纠纷,我单位已建议投诉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纠纷。同时为了最大限度的帮助投诉人,我单位已向相关品牌快递企业总部发出公函,要求他们切实履行好加盟商管理的主体责任,并督促阜宁当事人李春妥善处理好与合作网点的纠纷。2025年9月9日在阜宁县人民调解中心,经阜宁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郑泽丽、孙阳夫妇愿意接受调解并当场签署《停访息诉承诺书》。此后,我单位也多次派遣工作人员到投诉人所承包的羊寨镇快递点了解情况,积极协调投诉人与阜宁县中达速递服务有限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帮助投诉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时间:2025-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