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新规后,停车管理费可以拒交吗?
 
 
发布时间  :   2026-01-05 15:40:33
一、禁止收取的物业费类型: 1、重复收费项目:如停车位管理费(已购车位业主无需再交)。 2、未抵扣公共收益的物业费:小区广告、停车费等公共收益需公示并抵扣物业费,否则业主可拒交。

平望镇建设局
经平望镇建设局了解:1关于车位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或称车位物业服务费、汽车停放费)是针对停车场区域的专项服务收费,涵盖清洁卫生、设施维护(如照明、通风、消防设备)、秩序维护、安保巡逻等服务。这些服务是独立于小区公共区域物业管理的,即使车位未实际使用,物业仍需持续提供上述服务以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业主购买车位后,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即使车位长期空置,物业提供的基础服务(如照明、排水、巡逻等)并未因车位未使用而停止,业主需承担相应费用。2关于抵扣物业费:一般情况下不能单方抵扣,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使用和分配需经业主共同决定,通常需满足“双三分之二参与表决”(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双过半同意”(参与表决的业主中过半数同意)。物业费是业主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个体债务,与公共收益的共有性质不同。单个业主无权擅自用公共收益抵扣个人物业费,否则构成对全体业主共有财产的不当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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